一、学前教育的概念
学前教育主要是指对0~6岁年龄阶段的儿童所实施的教育,学前教育包括0~3岁的早期教育和3~6岁的幼儿教育。
广义的学前教育:能够影响和促进儿童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意志、性格和行为等方面发展的活动。
狭义的学前教育:指学前教育工作者整合儿童周围的资源,对0~6岁年龄阶段儿童的发展施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影响活动。
★《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二、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
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分为学前家庭教育和学前社会教育(也叫学前公共教育)。 学前家庭教育的特点:领先性,长久性,单独性,随意性,随机性。 学前社会教育的特点:群体性,目标性,计划性,多样性,专业性。
第二节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