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专升本《刑法学》科目考试大纲
根据教育部规定,《刑法学》的教学是让学生理解掌握刑法的概念、基本理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具体内容,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为毕业后能较好的适应刑事司法实际工作和有关理论研究的需要打下基础。考试应以评价学生理解基本理论、并运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主。根据上述的规定,本大纲规定以下原则及考试内容。
一、考试目的
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刑法学概念和基本理论问题,较为系统地掌握犯罪与刑罚的基本规定;具备在具体的刑事案件中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具体案件所涉及的罪名和刑事责任的能力。
二、命题要求
为了较好地考核学生运用技能的综合能力,考虑到命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本课程考试采取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相结合的形式。试题试卷比例总体上,客观试题占总分的46%,主观试题占总分的54%。具体题型及分值如下: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多项选择题,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题,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三、考试内容
本课程考试内容包括2个部分:刑法总论、刑法分论。
第一部分:刑法总论
(1)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效力的规定。
(2)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构成的概念、意义及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
(3)犯罪预备、犯罪末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概念、条件、刑事责任和相互区别。
(4)共同犯罪的概念、条件以及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
(5)正当防卫的概念、条件、紧急避险的概念、条件、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异同点。
(6)刑罚的种类,以及追诉时效。
(7)刑罚的量刑情节,我国刑罚裁量情节的种类及适用。
(8)减刑的概念、条件、限度、程序以及假释的概念、条件、考察和撤销。
第二部分:刑法分论
(1)刑法分论概述:刑法分则的体系、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2)危害国家安全罪:背叛国家罪, 叛逃罪, 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3)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伪造货币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侮辱罪,诽谤罪,报复陷害罪,重婚罪。
(6)侵犯财产罪: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妨害公务罪,伪证罪,窝藏包庇罪,医疗事故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
(8)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罪。
(9)渎职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四、考试方法及用时
考试方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主要参考书目
(1)指定教材:黄京平主编:《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第五版)。。
(2)其他参考书:
[1]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2]陈兴良主编:《刑法总论精释》(上、下),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版;
[3]马克昌主编:《百罪通论》(上卷、下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